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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,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:
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;
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;
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。 -
(二)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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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。
2011年9月29日、9月30日,公司分別召開了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、201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及第六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,通過了《關于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》等決議。